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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8(2/2)

这判决结果,却把紫鹃惊呆了,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还是自己穿越错了,或者别的什么错了。

紫鹃真去找了中人,登记了要把铺去,在赁两个小院居住。中人说,她的铺虽然好,但是毕竟得生意的事,比较复杂。但是赁个小院容易,想要现在就能看房,紫鹃就去了,果然挑中两个,一个准备给赖老太太和赖倩倩居住,一个给纤她们用——总不能住一起的。

想想薛姨妈母女天天在家些针线脑的,能省几个钱,真不如了权给夏金桂,也不至于闹到如此僵局,起码夏金桂也会多念几分旧情吧。不过人的天,媳妇都是外人的,也没办法说薛姨妈什么。

关于贾府的判决,紫鹃因为有红楼梦的剧透君,所以认为贾府的判决不会太重,先不说什么红学家的二次抄家之类的臆断,就是什么贾兰中、麝月的“开到荼蘼事了”的最后丫鬟什么的,也足以说明不会太惨烈。

在生意挣钱方面,夏金桂可比紫鹃通多了:“货好办,你定了价,让租赁你铺的人代卖,给他些费用就行。

林黛玉最关心的贾老太太已经死在牢中了,没有什么红学家考证的和曹雪芹他一样不但放来专门发了仆人照顾的幸运,当然也免了这把年纪还放三千里的苦。

夏金桂想了想说:“倒是你现在也顾不上,不如租赁去,也挣几个小钱。”

夏金桂却摇:“鼓楼大街的绸缎铺你用来安置人,真是大家来不把铜钱当钱的。”

还有探现在还没远嫁呢,怎么也得差不多份才能冒充什么郡主,哪怕县主也罢——公主就不想了——远嫁啊。所以方方面面都说明贾府不至于一败涂地啊。

紫鹃就说:“我也知亏啊,可是这个不是一时冲动买下了,结果我也没法生意,总比闲着的好啊。”

你怕没地方安置人,这个更不是事了,你租去,在赁个小院住人,不比住在店里好?还有个差价。哪有店里为了住人的,这不是浪费么。”果然是商家女,算的

这样的重判,远远超过林黛玉和紫鹃的想象。

现在呢,简直比一败涂地还惨烈,参照之前史家的判决:有官职的贾赦、贾政、贾珍死,无官职的贾宝玉、贾环、贾琮、贾蓉放,贾兰年幼只在本地坐监,倒霉的贾琏被老婆和老爹牵连,也被判死刑。

夏金桂还指了紫鹃京城专租赁中人的行当的一些事,两人才告辞各自回家。

“我也想着租去,但是一来库里面还有货,不好办,二来,我怕赎了我婆家人来,哪里安排。”紫鹃说自己的问题。

先让她们在那儿落脚。”

同样死在牢里的还有当时有病又心气傲偏又是重要案犯的王熙凤。

☆、327、涉险

最可怕的是居然连女眷都放。也就是说贾探想要远嫁“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也没希望了,估计连贾惜家青灯古佛为伴也不得了。

不过几日见,就听见贾府判决的消息了——她们可是住在礼侍郎大人家里呢,怎么可能不第一时间知——之前那还没结果的事,人家郝府自然考虑不说什么的,现在可是确定的了,林黛玉和贾府的关系,当然要如实告诉的。

林黛玉因为当时抄家是对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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