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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范志朋为了筹够这趟的费用向他的哥们朋友借了钱。
而他们都认为我是个极物质的女孩,贪图恩惠羡慕虚荣。
同时也印证了男人追逐性,女人贪慕物质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这时也下定了决心,这一次要好好地让范志朋插进去,他已为我花费了那
么多了。
不论到什么时候,不论那个年龄段的女人,女人的双腿是靠男人的金钱砸开
的。
因为有了爱范志朋为她花钱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有了爱她把身体献他也是
大势所趋人之常情,有所失便有所得,这才是社会进步和蔼的原因。
反正我认为爱情就是各尽所需。
范志朋是个聪明能干的男生,他很完整地规划好了线路和时间,尽管我小时
候也曾跟着爸爸妈妈外出旅游过,但对于那些订车票定宾馆的事一无所知。
最大的难题是如何不回家在外过夜。
我从来没有过,相信妈妈也绝不准我独自在外度留宿一晚。
讨论了许多次,设想过许多的理由,以致那些天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忘了
亲热。
最后串通好了叶小芊,我提前一天向妈妈说叶小芊的父母旅游去了,叶小芊
让陪我到她家里过夜。
出乎我的意料妈妈随口便应许了。
也许那些天她正忙得焦头烂额,或是让别的事缠着。
终于等到了那一天,我和范志朋像开锁放闸的猴子一样活蹦乱跳,快上长途
巴士时让人流簇拥着我竟有些心慌,我的手紧地攥住范志朋的大手,直到落到座
位上,才有些松下了一口气,像所有歌迷那样傻傻地笑、傻傻地疯,累了就依偎
在范志朋的怀中,我觉得很露脸真心希望能碰上熟人,最好是碰上我们班或学校
里的男生或女生。
长途跋涉他们终于到达了深圳,太阳很明媚,照耀在干干净净的街上。
街上行人不多,到处是一棵棵一尘不沾的绿树。
远在陌生的异乡,我们便无所忌讳地手牵着手在街上缓缓漫步,就如两匹悠
闲的马。
有微风吹来,带着一股清新的花香味道。
「好舒服啊!」
罗洁情不自禁地对他说,他也说:「我也和你一样,喜欢深圳。」
我们在市区玩了一圈,吃着独有的本地小食坐着公交车四处乱转。
临近中午太阳毒辣了,整个城市处在灼热的烈焰中。
我们再不敢逛荡了,便到了范志朋预先订好的宾馆。
走进里面就感受到一阵凉爽。
我用指头拉拉T恤衫,让空调的凉意尽其可能地贴到我的皮肤上去。
范志朋去登记开房间,我随便张望,大堂里铺满了酱褐色的方块大理石,被
打磨得如同镜面。
看上去就是一股凉爽。
而楼梯上的不锈钢扶手更是让人舒坦了,不要说用手,就是目光摸在上头那
股凉意都可以沁人心脾的。
他登记后拿着房卡牵着我上了电梯,范志朋只比我大上半年,但在我眼里,
他无异如同她的爸爸一样无所不能,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觉得这就是我所要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