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夙便将傻养了起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傻痴痴已经知这时候自己该
什么。他扒住辰夙的手,低
吐
灼
而柔
的
尖,认真
舐起汤勺上的燕窝,连带辰夙的手指,也
得
净净。
那个能埋在娘亲怀里撒的小郎君,已经随着那日的大雪一同埋葬,之后父亲赶赴沙场,就再没人将十二岁的他当
孩童。
辰夙应了一声,慢条斯理放下筷,直到呼声愈
,才悠悠抬起
,发现原来是他又将汤勺掉
了碗里。
不过这样也好,他只会叫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东西。辰夙虽然拥有无数,但却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傻。这人比
玉柔
,比黄金温
,会说的话比犬獒要多,心思却又比常人更少。
“你有名字吗?算了,不如我帮你取一个。”说到这里,辰夙兴起来。他最喜
给别人起名字,当下便有了个绝妙的念
:“有了!你这么傻,又痴痴呆呆,不如就姓傻,叫痴痴吧。傻痴痴,你听到了没有?”
“解郎、解郎!”傻痴痴小声喊。
“自从娘亲过世之后,就再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他叹气,“也开始唤我的大名,她厉害得
,说我该长大了。”
辰夙把碗端到前,伸手将汤勺捞
。手指沾了碗底的燕窝,黏糊糊的很不清
。他便拿着汤勺举到傻痴痴的面前。
往日里他除了去看望和外甥,就是同在这边新
的朋友们四
喝酒,其实也没什么趣味。故此一有了新的玩
,他就推拒了许多宴请,一门心思在家玩乐。
自从有了傻痴痴,辰夙的生活变得很有意思。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发现傻痴痴的十手指
都被人
断过。许是接得不好,骨
长歪,原本修长漂亮的手指变得七扭八斜,非常有碍观瞻。大夫说需要
断了再长,可辰夙见到傻痴痴用不了筷
,只能低
舐盘中
的样
,觉得非常好玩,就将事情延后,打算过一阵
再说。
音仿若生着绒,落在辰夙耳中,只觉骨酥
,竟是说不
的受用。
原本傻痴痴不会找人求助,直接用手去捞,被辰夙用筷狠狠敲得手背发
之后,就再不敢自己动手,而学会了叫“解郎”的名字。
解郎是请求,是哀求,也是唯一能回应他呼唤的那个人。
现在两人总在一吃饭。傻痴痴的手指不灵活,辰夙又故意给他挑了沉甸甸的翠玉镶金勺,吃一顿饭,倒要脱手好几次。
“其实我不喜别人这样叫我,不过你的声音还算
耳,我就不割你的
啦。”辰夙摸了摸傻
的
发,将他搂在怀里。傻
也不知听不听得懂,乖乖被搂着,耳朵突然被咬了,也只是小小
着气,将自己缩得更
。
傻不说话,呆兮兮地趴着。辰夙现在已经发现,除了“解郎”,这家伙几乎什么都不愿说。
傻痴痴之前被打伤过,胳膊也不太灵便,玩起来总不尽兴,辰夙便找来大夫给他诊治。大夫开了不少药,摇直说作孽,辰夙没怎么在意,只是盯住了傻痴痴的手指。
他应了一声,心有几分怅然。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