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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6(2/2)

“都什么季节了,还光脚?快把鞋穿上。”王行云皱眉

既然找到了博馆的熟人,那观众止步区,也不再是大难题。

一想到不仅要去找这东西,还要带回来,王行云整个人都不淡定了。

拓麻很少跟父亲那辈的叔叔伯伯打,但需要的时候,他也绝不会因为彼此不熟悉或给别人添麻烦,而不好意思直接联系。他丝毫没有思想包袱,也毫不顾现在已经夜两半,直接给自己不知在哪里项目的老爹打了电话,要来了黄叔叔的工作地座机和私人手机号。

位于市中心,服装批发聚集地的动园;地偏远之地,新兴互联网公司的办公圣地,步行艺术街;以及城市中轴线的中心之地,古建筑群密集,遍地中外游客的第一博馆。

回到了家中客厅,两人坐在各自熟悉的位置,开始对着王行云在拓麻昏睡期间,准备的手写资料,开展讨论。

两人一直从晚饭后的傍晚,商量到了第二天的凌晨两下最为棘手的问题,还是第一博馆的问题。

他们虽然不际,但博馆派系的熟人,多少还是有几个的。

拓麻洗澡的速度不算慢。在王行云纠结怎么把找到的‘东西’带回来的时候,气腾腾地拓麻,已经光着脚丫,边,边从浴室里走来了。

王行云的存在,对于拓麻来说,就好似这一碗白粥。

王行云拿着手中攥了一晚上的钢笔,对着纸上写好的密密麻麻文字,标注。

梦貘红衣萝莉的委托,像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时时刻刻地督促着两人,在这个熟悉的城市角落,有三个公共场所,还藏匿着老熟人——人草泥男神的尸

若白雪,里面的米粒颗颗饱满,在心地熬制下,散发特有的饭香。纵使乍一看平凡无奇,真正的吃到嘴里,齿之间,意满满,直达那因为饥饿和病痛,惨遭折磨的正在隐隐痛的胃

在拓麻模糊的印象里,第一博馆就有个从小到大,都被他老爹挂在嘴边上的熟人。好像是负责博馆内的文,国内外展览和宣传的外宣科长,一位个,但格很好,特别自来熟的姓黄的叔叔。

那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是一旦面,被其他任何人看到,都会引起全城轰动的‘碎块状尸’。

从找东西的难易程度来排列的话,应该是:艺术街、动园和第一博馆。

在一片唉声叹气和哈气连天中,拓麻突然想起了自己那长年神龙不见尾的亲爹亲妈。

一顿饭的时间,在两人心照不宣地安静氛围之下,很快结束了。

这个认知,更促使两人想早完成任务,不再为这个跟他们毫无瓜葛的人,东奔西跑。

拓麻答应了一声,就拖着脚步晃悠着去了。

“知了,知了。我刚才有一瞬间的恍惚,还以为我妈回来了呢。”拓麻嬉笑脸地趿拉上一双拖鞋,一坐在了王行云的旁。

王行云松了气,酸痛的睛,促熬夜熬得滴了当啷的拓麻,赶去洗澡刷牙然后被窝睡觉。

但是,鉴于所找寻东西的特殊,王行云再次握着钢笔,陷了沉思。

要不是王行云实在看不过去,阻止了他现在就要打电话过去的冲动,今夜,黄叔叔的宝贵睡眠,可能会被一个突如其来地午夜电话吓醒——如果他有睡觉不关机的习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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