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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自未来 第104节(2/2)

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他认识的人里,有来往于府城生意的,金小叶的东西,可以卖到府城去!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好奇地瞅了一

第67章 勤快

送走吴掌柜,金小叶没有再吃瓜,她拿自己记账用的便宜的纸,把朱前的那本自传拿来,开始抄书。

这鞋, 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的。

想来想去,他脆给金小叶介绍了一桩生意。

金小叶并没有把生意往外推,她之前给吴白川的价格其实很低,现在这个价格,才是她把货卖给那些行脚商的正常价格。

吴白川介绍的这个商人要的东西,一都不比吴白川要的少!给的钱还比吴白川给的要多!

当然想这些没啥意思,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接下来的日过好。

吴白川一直想赔罪,但黎青执不想让金小叶知洪晖的事情,他直接送钱送礼品就不合适了。

于是,金小叶轻轻松松,就谈下了一个能让她赚不少钱的单

也是巧了, 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工的男人兜售鞋的金小树。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 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两人正说话,吴白川来了。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 现在多少能挣, 多好啊!

“嗯!”金小叶:“生意肯定得认字, 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而且她能生在金家,已经很好了,她要是生在那些没田没地的人家,就算生成男人,也会翻不了,兴许还没长大就饿死了。

再不济,把她生成男的也好,她要是男的,事会方便很多,那她一定努力赚钱,然后娶个像黎青执这样饭好吃还黏人的媳妇儿。

既然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了!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看着这契约,金小叶略有些恍惚。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虽然很多字她都是见了认识但写不来,可她已经能看书了。

更愿意一边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要是男的,她都会对她好很多,小时候许多苦就不用受了,她娘也不用整天泪汪汪地怪怨自己生不……

怪不得人家能生意, 她不了呢!

金小叶拿着笔, 跟着描画上面的字, 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这不,吴白川把人带来了,他还提前给这人送了礼,让这人一定要给金小叶一个公的价格。

双方写了契约,金小叶端端正正地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又摁了手印。

至于没了稿黎青执要如何誊抄修改……黎青执早就把这书背来了。

她是靠这书认字的,又实在喜这书,就带在边,时不时拿来看看。

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她已经认识了很多字,至少这契约上的字,她就都认识。

“吴掌柜!”金小叶笑着迎上去:“吴掌柜过来有事吗?那批货没问题吧?”

她们这样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这人,真的是生来就不公平,有些人生来就能锦衣玉,有些人呢?生下来不久可能就会被饿死。

“没问题没问题,你们的东西,质量非常好!”吴掌柜看了一,见黎青执不在,暗暗松了一气:“我这次过来,是有个生意想介绍给你。”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活,给的钱很少,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 但这两个老太太愿意来的。

至于吴白川为什么要这么……是因为黎青执认识苟县令吧?

金小叶立刻就意识到,这是吴白川在向她示好。

摊上方母这样的父母,真的倒霉的。

她有时候就想,她要是生在有钱人家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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